任泽区企业商标变更不能忽视的问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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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泽区企业商标变更不能忽视的问题

作者:邢台福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:2023-01-06 08:14:49

许多个体经营者开始重视知识产权和商标的重要性,于是许多个体经营者也开始注册商标,通过商标来提高产品的价值和知名度。由于邢台商标注册时间长,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,要想获得满意的商标并不容易。那么,个体工商户注册商标的过程是怎样的呢?

个体工商户的商标注册程序是什么?申请手续齐全,经正式审查后按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,由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。申请手续不齐全或者未按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,发给驳回通知书,予以退回,申请日期不予保留。申请手续基本齐全或者申请文件总体符合要求,但需要补正的,由商标局发出《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书》。申请人需要限期改正并交回商标局的,应当保留申请日;没有改正或者超过改正期限的,由商标局发出驳回通知书并退回,申请日不予保留。

商标申请经正式审查合格后,进入实质审查。商标局经过实质审查,初步审定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申请,予以公告。申请被驳回的,应当向申请人发出驳回通知书。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的内容可以修改的,将审查意见发给申请人。申请人逾期答复的,商标局应当继续审查。经初步审定的商标,由中国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告。

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,任何人均可以对中国商标局初步核准的商标提出异议。无异议或者裁定后异议不能成立的,由中国商标局核准注册,发给商标注册证,在商标公告上公告;裁定后异议成立的,不予核准注册。

在商标注册过程中,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,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。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是否批准注册,并书面通知申请人。当事人对商标局的裁定不服的,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。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终局决定,并书面通知当事人。

我们日常遇到的商标,有的显示R,有的显示TM,而有些时候又什么都没有,这是为什么呢?这应该大部分朋友对此都有疑惑,今天我司为您简单介绍一下:注册商标上所标注的R和TM是根据商标权人根据个人意向标上去的,并不是邢台商标注册后就一定会显示。

其中R表示商标已经取得了商标注册证;TM表示商标正在注册过程中还没有取得商标注册的商标。如果您已经有商标取得了商标注册证书,那么在使用的过程中,您自己在右上角或右下角打上R使用就可以了。

商标注册与标记有什么关系而其中商标注册证上标注的R商标与TM商标有如下区别:(1)R商标与TM商标的表示标记不同。R商标圆圈R表示,TM商标用字母TM表示。(2)R商标与TM商标法律效应不同。TM商标是在申请中,不受法律保护;R商标受法律严格保护,属于已注册商标。(3)R商标具有排他性,除商标权利人外,其他任何人和组织均不得随意使用;而TM商标其它人亦可使用。以上就是有关商标注册与标记的关系,希望可以帮助到注册商标的人。

个人可以注册商标,但是您必须提供个体营业执照,因为不从事经营性活动的个人,是不能注册商标的。

1、没有营业执照的个人想注册商标在2007年以前也可以随便注册,但现在由于国家对知识产权政策管制,个人是不可以注册商标的除非你是个体工商户,且只能在经营范围内注册商标,否则都是不能注册商标的。

2、个体工商执照经营范围必须与申请商标的商品一致,否则工商局不予受理;以公司名义申请商标类别则无限制。

3、个人注册商标是有一个限制的,就是你不能是自然人,你必须要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才可以,如果你没有营业执照的话,中国商标局是不予以受理的,但是我们公司就为没有营业执照的客户专门开立了商标代持业务,如果你没有营业执照的话,也是可以注册商标的。

公司章程是确定公司权利、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,是公司对外进行经营交往的基本法律依据,不论是新设立公司还是公司出现变更事项,都需要“公司章程”,那么“公司章程”具有哪些特征?如果变更,又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?注册公司小编和你讲讲。

公司章程的特征

1.法定性。法定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、主要内容及修改程序、效力都由法律强制规定,任何公司都不得违反。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条件之一,无论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,都必须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,并且必须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。

2.真实性。真实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记载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、与实际相符的事实。

3.自治性。自治性主要体现在:

其一,公司章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,不是由国家而是由公司依法自行制订的,是公司股东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;

其二,公司章程是一种法律以外的行为规范,由公司自己来执行,无需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;

其三,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规章,其效力仅及于公司和相关当事人,而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。

4.公开性。公开性主要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。公司章程的内容不仅要对投资人公开,还要对包括债权人在内的一般社会公众公开。

公司变更公司章程注意的事项根据我国《公司法》的规定,公司章程的修改应依照以下程序进行:

1.由公司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,并提出章程修改草案。

2.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。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,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;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,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。

3.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,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。如股份有限公司为注册资本而发行新股时,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;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,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。

4.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记事项的,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,办理变更登记;未涉及登记事项,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。

5.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项的,应依法进行公告。如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,必须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告。

6.修改章程需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“股东会决议”及“章程修正案”,若涉及登记事项,须有公司法人签章方可完成变更。注册公司小编提醒您无规矩不成方圆,“公司章程”是一个公司经营存续的基本规章制度,是以《公司法》、《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的一份规范文件。所以,“公司章程”并不是形同虚设,而是有它具体的约束作用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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